记载民间轶闻琐事的书。与正史有别。
唐高彦休《<唐阙史>序》:“故自武德、贞观而后,吮笔为小説、小録、稗史、野史、杂録、杂纪者多矣。”清叶廷琯《吹网录·辨<明史纪事本末>非窃书》:“又称明季稗史虽多,惟谈迁编年、张岱列传两家,具有本末。”鲁迅《书信集·致李秉中》:“国内颇纷纭多事,简直无从说起,生人箝口结舌,尚虞祸及,读明末稗史,情形庶几近之。”
【正史】释义:
指《史记》、《汉书》等以帝王本纪为纲的纪传体史书。
清乾隆年间诏定二十四史为正史,1921年北洋军阀政府又增《新元史》,合称二十五史。《隋书·经籍志二》:“今依其世代,聚而编之,以备正史。”清冯桂芬《<明纪>序》:“史家分纪传、编年二体,而纪传为正史。”胡适《论短篇小说》:“又如《水浒传》所记宋江等三十六人是正史所有的事实。”
有以纪传、编年二体并称正史的。参见《明史·艺文志》。
考订历史。
唐王绩《游北山赋》:“察俗删诗,依经正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