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生主·第一节
吾生也有涯(1),而知也无涯(2)。以有涯随无涯(3),殆已(4);已而为知者(5),殆而已矣。为善无近名(6),为恶无近刑(7)。缘督以为经(8),可以保身(9), 可以全生(10),可以养亲(11),可以尽年(12)。
【注释】
(1)生:生命。涯:一作崖,极限,边际。
(2)知:通智,智慧,知识。
(3)随:犹逐,追随、追求。逐即逐物,即《天下》中的“逐万物而下反”。
(4)殆:通怠,疲倦。已:助词,通了。
(5)已:此。而:还。为:从事,求。为知:追求知识。
(6)为:做。名:名利。
(7)刑:刑戮。
(8)缘:因,顺行。督:中,中道。经:常法。缘督以为经:因顺着名刑之间的自然之道做为养生的常法,达到“得其环中,以应无穷”的宗旨。
(9)保身:保全身躯,免遭刑戮。
(10)全生:生通性,保全自己的天性,免受思虑之苦。
(11)养亲:事养父母。庄子此观点与盂子说的“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守孰为大?守身为大,不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有矣,未有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也”相类似。有训亲为精神或训亲为身者非。
(12)尽年:指享尽天年,保持自然的寿命而不使年寿夭折。
【译文】
我们的生命是有限的,而知识是无限的。要想用有限的生命去追求无限的知识,就会很疲倦了。明知如此,仍要汲汲以求地追求知识,那就会更疲倦了。做善事不能有求名利之心,做恶事不能有刑戮之若,顺着刑名之间的自然之道以为常法,就可以保全身躯,保全天性,奉养双亲,享尽天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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