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列御寇

列御寇·第二节

  郑人缓也(1),呻吟裘氏之地(2),抵三年而缓为儒(3),河润九里(4),泽及三族(5),使其弟墨(6)。儒墨相与辩,其父助翟(7)。十年而缓自杀。其父梦之曰(8):“使而子为墨者予也(9)。阖胡尝视其良(10),既为秋柏之实矣(11)?” 夫造物者之报人也(12),不报其人而报其人之天(13)。彼故使彼(14)。夫人以己为有以异于人(15),以贱其亲(16)。齐人之井饮者相摔也(17)。故曰:‘今之世皆缓也自是(18)。’有德者以不知也(19),而况有道者乎!古者谓之遁天之刑(20)。圣人安其所安(21),不安其所不安(22);众人安其所不安(23),不安其所安。

【注释】

  (1)缓:郑国一个人的名字。
  (2)呻吟,微弱的诵读声。裘氏:郑地名。
  (3)抵(zhī):适,正好。为儒:学儒而成为儒。
  (4)河:河水。润:滋润,灌溉,九:多数,概数,非指八、九之九。
  (5)泽:恩泽。三族:父族、母族、妻族。
  (6)墨:学墨家的学说。
  (7)翟(dí):本为墨子名,此以墨子名做缓之弟弟名字。有双关的意思。
  (8)之:代缓。之曰:指缓托梦说。
  (9)而,你。予:我,指绶自己。
  (10)阖胡:何不。尝:试。其:缓目宿。良:(làng):一作壤,坟墓。
  (11)秋:借作揪。楸柏:皆为良材。实:指学术的成就。
  (12)报:报答,对待,给予。
  (13)天:天性,自然本性。
  (14)彼:他,指缓弟。彼:指成墨者的事。
  (15)夫人:指缓。异于人:不同于别人。
  (16)贱其亲:指责他的父亲,贱侮他的父亲。
  (17)齐人:齐国的民众。井饮,喝井水。相捽(zu6):抓着头发互相殴打。
  (18)自是,自以为是。旧注将“自是”断下句,非是。
  (19)不知:不知自以为是,即不知有德。
  (20)遁夭之刑:违背自然的刑罚。
  (21)安其所安:安于自然无为。
  (22)不安其所不安:不安于人为。
  (23)众人:一般人,普通人。

【译文】

  郑国有一个名叫缓的人,在裘氏的地方读书。正好三年便成为儒者,象河水一样滋润九里,恩泽三族,又让他的弟弟学墨。兄弟二人以儒墨观点相互辩论,他父亲帮助翟。十年后缓气愤自杀了。给他父亲托梦说:“让你儿子成为墨者的是我。为什么你不来看看我的坟墓,我已经变成揪柏结成果实了。造物者给予人的,不是给予人力而是给予人的天然本性。翟的夭性使他成为墨者。缓以为自己与众不同而贱侮他父亲,就象齐民凿井以为造泉而相互殴打一样。所以说,‘现在社会上的人都象缓那样自以为是。’有德的人不认为有德,何况是有道的人呢!古时候认为象缓这样自以为是的人是违背自然刑罚的人。圣人安于自然天性,不安于人为自是;一般人安他所不安的人为自是,不安于他所当安的自然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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