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外物

外物·第四节

  儒以诗礼发冢(1)。大儒胪传曰(2):“东方作矣(3),事之何若(4)?”小儒曰(5):“未解裙襦(6),口中有珠。《诗》固有之曰:‘青青之麦,生于陵肢(7)。生不布施(8),死何含珠为!’”“接其鬓(9),压其■(10),儒以金椎控其颐(11),徐别其颊(12),无伤口中珠!”

【注释】

  (1)儒:指盗墓的儒士。发:发掘,冢:古墓。
  (2)大儒:盗墓的大儒士。胪(lú)传:按礼的规定有秩序的向下传话。胪,从上向下传话。
  (3)东方作矣:天要亮了。
  (4)事:指盗墓的事。
  (5)小儒:盗墓的随从者。
  (6)裙襦,指衣裙。
  (7)陵肢(bei),山坡。
  (8)布施:施舍,把财物送给别人。
  (9)接:接引,拖曳。鬓:鬓角,鬓发。
  (10)压:按。
  (11):通哕,面颊的下部,腮。懿颐:面颊。
  (12)徐:慢。别(biè):别开,撬开。

【译文】

  儒士用诗礼盗墓。大儒士传话说:“东方亮了,事办得怎样了?”小儒士说:“衣裙还没有脱下来,口中含有珍珠。古诗中有一首说:‘青青的麦苗,生在山坡上。活时不接济别人,死后何必含珍珠!’”“拖住他的鬓发,按住他的下巴,你用铁锤敲他的面颊,慢慢地别开他的两腮,不要损伤口中的珍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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