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无鬼·第七节
管仲有病(1),桓公问之(2),曰:“仲父之病病矣(3),可不讳云,至于大病(4),则寡人恶乎属国而可(5)?”管仲曰:“公谁欲与?”公曰:“鲍叔牙(6)。”曰:“不可。其为人洁廉善士也(7),其于不己若者不比之(8),又一闻人之过,终身不忘。使之治国,上且钩乎君(9),下且逆乎民(10)。其得罪于君也,将不久矣!”公曰:“然则孰可?”对曰:“勿已,则隰朋可(11)。其为人也,上忘而下畔(12)愧不若黄帝而哀不己若者(13)。以德分人谓之圣(14),以财分人谓之贤(15)临人(16),未有得人者也;以贤下人(17),未有不得人者也。其于国有不闻也,其于家有不见也。勿已,则隰朋可。”。以贤(,
【注释】
(1)管仲:春秋时期齐国桓公的佐相,著名的政治家,法家学派的先驱者,著有《管子》一书。
(2)桓公:齐桓公,名小白。
(3)仲父:桓公对管仲的尊称。病病:病重。
(4)讳:忌讳。有的版本作谓。云:说。
(5)恶(wū):怎么,何。属(zhù):同嘱,托付,嘱托。国:指国政。
(6)鲍叔牙:齐国的大夫。
(7)洁廉:清白廉洁。
(8)不己若:不若己,不如自己。不比之,不亲近他。
(9)钩:拘束。
(10)逆乎民:违逆民意。
(11)隰(xí)朋:人名,齐国的公族大夫。
(12)上忘:对上相忘不计较。下畔,对下友善不逆民意。
(13)愧:惭愧。哀:怜爱。
(14)以德分人;把美德分给别人。
(15)以财分人:把才能分给别人。
(16)以贤临人:以贤自居对待别人。
(17)以贤下人:以贤能干居人下。
【译文】
管仲有病时,桓公问他说:“仲父的病很重了,可以不避讳的说,达到病危,那么我把国政托付给谁才可以呢?”管仲说:“你要给谁。”桓公说:“鲍叔牙。”管仲说:“不可以。他为人洁白清廉,是位善良之士;他对不如自己的人不亲近;并且一听到别人的过错,就终身不忘。让他治理国政,对上要拘束君主,对下要讳逆民意。他获罪于国君,将不会有多长时间了!”桓公说:“那么谁可以呢?”回答说:“不得已,隰朋可以。他的为人,对上相忘不计较而对下友善不叛离,他自愧不如黄帝,而怜爱不如自己的人。把美德分给别人称为圣人,把才能分给别人叫做贤人。以贤自居对待别人,没有能得人心的;以贤能干居人下,没有不得人心的。他于国政有不亲自过问之处,他对家事有不亲自过问之时。不得已,那末隰朋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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