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齐物论

齐物论·第三节

  夫言非吹也(1),言者有言(2),其所言者特未定也(3)。果有言邪?其未尝有言邪?其以为异于司音(4),亦有辩乎(5),其无辩乎?道恶乎隐而有真伪(6)?言恶乎隐而有是非?道恶乎往而不存?言恶乎存而不可?道隐于小成(7),言隐于荣华(8)。故有儒墨之是非(9),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10)。欲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则莫若以明(11)。物无非彼(12),物是非是(13)。自波则不见,自是则知之(14)。故曰:彼出于是,是亦因彼(15)。彼是,方生之说也(16)。虽然,方生方死,方死方生(17),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18);因是因非,因非因是(19)。是以圣人不由(20),而照之于天(21),亦因是也(22)。是亦彼也,波亦是也(23)。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24)。果且有彼是乎哉(25)?果且无彼是乎哉?彼是莫得其偶(26),谓之道枢(27)。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也。故曰莫若以明。

【注释】

  (1)吹:吹气,吹风。
  (2)言者有言:辩论者各有所说。
  (3)特未定:但还下一定,无一定的标准。
  (4)..(kòu,又读gòu)音:刚出蛋壳的小鸟的叫声。比喻下带任何含义的语言。
  (5)辩:亦作辨,分别,辨别。
  (6)道,本意为道路,引申为道理、规律、本质。恶(wū)乎:什么。隐:隐蔽。
  (7)小成:片面的认识成果,相对真理。
  (8)荣华(huā):华美的言论,花言巧语。引申为现象。
  (9)儒墨:儒家墨家,庄子对儒墨有为的争辩持否定的态度。
  (10)以:把。
  (11)莫若以明:不如使心灵达到空明的境地去反照外物。以明:是庄子的独有的哲学概念,是指用道的观点来看待各家的是非。也就是用虚净的内心体认事物。
  (12)物无非彼:事物没有不是彼的。
  (13)物无非是:事物没有不是此的,彼与此,是指事物普遍存在着对立面,是矛盾观念,有辩证法的思想。
  (14)自彼则不见,自是则知之:彼与是对立,见与知对立。从彼方看不见此方,从此方来看就知道了。
  (15)因:因依,依托,依存。
  (16)彼是方生:彼此并存。
  (16)方生方死,方死方生:生与死相互渗透和相互转化。
  (18)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正题与反题相互渗透,相互转化,有同一性。
  (19)因是因非,因非因是:由是而得非,由非而得是,是非相反相通。这里虽然是否定是非界限的诡辩论,但承认是非的转化和相通有辩证法的因素。
  (20)圣人不由:圣人不由是非对立之途,不问生死之分的问题。
  (21)照之于天:照,反映。天,自然。照之于天,指因任自然,即超脱于一般是非之上。实际是否认矛盾的齐万物而为一的诡辩。
  (22)亦因是也:也是因任这个道理了。
  (23)是亦彼也,彼亦是也:此也是彼,彼也是此,抹杀彼此之间的差别,是万物齐一的诡辩,但肯定彼此双方,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彼此互含和相互转化有辩证法因素。
  (24)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彼方的是非不同于此方的是非,此方的是非不同于彼方的是非。这里否定是非的标准,是怀疑论和诡辩论的观点。但也看到了事物的相对性,否定一成不变的是非标准,有一定的方法论意义。
  (25)果且:果真。
  (26)偶:对立面。
  (27)道枢:道的关键,道的中心部分,引申为规律。

【译文】

  言论不是吹风,发表言论的人都有所说的内容,但他们的言论又都自以为得当而不能有定论。他们果真有这些言论呢?还是没有过这些言论呢?他们自以为自己的言论不同于刚出蛋壳的小鸟叫声,到底是有分别呢,还是没有分别呢?道是怎么被隐蔽而有真伪的呢?言论是怎样被隐蔽而有是非的呢?道是无真伪的在什么地方不存在呢?言论是无是非的在哪些方面有不可的呢?道的本质隐蔽在片面认识的后面,言论的性质隐蔽在花言巧语之中,因向才有儒墨显学的是非之争,他们都各自肯定对方之所非,而非议对方之所是,如要肯定对方的所非而非议对方的所是,则不如以空明的心境去反映事物的实情。宇宙间的事物没有不是彼的,也没有不是此的,从彼方看不见此方,从此方来看就知道了。所以说,波方是出于此方,此方也依存于彼方。彼此是相互并存的。虽然如此,生中有死的因素而向死转化,死中有生的因素而向生转化,肯定中有否定因素而向否定转化,否定中有肯定因素而向肯定转化;由是而得非,由非而得是,因此,圣人不经由是非之途而只是如实地反映自然,也就是因任自然这条道理。此也是彼,彼也是此。彼有一个是非,此也有一个是非,果真有彼此之分吗,果真无彼此之分吗?彼此都没有它的对立面,这就是物通为一的规律。符合道的规律才能得到它的运转的圆机,以顺应无有穷尽的发展变化。是的发展变化是无穷尽的,非的发展变化也是无穷尽的。所以说不如以空明的心境去反映事物的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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