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刻意

刻意·第三节

  夫有干越之剑者(1),押而藏之(2),不敢用也,宝之至也。精神四达并流(3),无所不极,上际于天,下蟠于地(4),化育万物,不可为象,其名为同帝(5)。纯素之道,唯神是守(6);守而勿失,与神为一;一之精通,合于天伦(7)。野语有之曰(8):“众人重利,廉士重名,贤人尚志,圣人贵精(9)。”故素也者,谓其无所与杂也;纯也者,谓其不亏其神也。能体纯素,谓之真人(10)。

【注释】

  (1)干越,干为吴国,越即越国,为春秋时东南方两个强国。因以铸剑闻名于世,故其剑为人所珍视。
  (2)押(xiá):盛物的匣子。
  (3)四达并流:形容精神四面八方通达并流无滞碍。
  (4)极:极点、尽头。际:交会,会台。蟠(pán):遍及。
  (5)同帝,同于天帝。这句意思是说精神象天帝那样无形无象而又无所不在,成就化育万物之功。
  (6)纯素:与纯粹义近,只是更强调素质、本性之纯一不杂。庄子认为:要执守这纯一之道,唯在侍守精神,使精神专一,不为外物牵流,本性之道也就得以持守了。
  (7)天伦:自然之理。
  (8)野语:谚语。
  (9)精:精神。
  (10)体纯素:以纯素为体,真人:得道者,与至人,神人相近。《大宗师》篇对真人有较详细描述,可参看。

【译文】

  藏有吴国和越国所造宝剑的人,把它放在匣子里珍藏,不敢轻易使用,它是珍宝中至贵的,精神向四面八方通达交流无滞,无所不至其尽头,上与天交会,下遍及大地,生化哺育万物,没有形象可见,它的名字就叫同于天帝。纯粹质朴之道,只有精神专一才能持守;持守而不遗失,使与精神合为一体;能精通这合一之道,就合乎自然之理。谚语说:“多数人看重利,廉洁之士注重名声,贤人君子崇尚志向,圣人着重精神。”所以,所谓素质,就是没有杂质混人;所谓纯粹,就是不使其精神亏缺,能以纯素为体的人,就称为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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