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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响曲的由来

交响曲,也称交响乐,其含义源自于希腊文“一起响”。据载,中世纪时,这词也曾表示是两个以上音的和谐结合。

16~18世纪上半叶,又演变成将一切多声部的声乐曲都泛指为交响曲。18世纪中叶,意大利歌剧演出极其兴旺,剧中的序曲特别是其快—慢—快的结构为促进交响曲的发展奠定了基础。18世纪中、后期,交响曲逐渐脱离歌剧而变为自成一格的器乐演奏形式。在当时的意大利涌现了不少有三个乐章的交响曲:快板、慢板和小步舞曲。出生于奥地利的作曲家海顿常被音乐史家们誉为“交响乐之父”。他一生致力于这类体裁的创作,曾写下了一百二十余部交响曲,并逐步把四个乐章的交响曲作为规范形式固定下来。

贝多芬是交响乐王国里的“泰斗”,而在一般人心目中,他的名字几乎成了交响音乐的化身。他的九部交响曲写成于欧洲资产阶级革命风起云涌之际,倾注了时代的先进思想和战斗热情,含量广阔,感情奔放,结构宏大,具有深刻的哲理性,直至今日仍被誉为“犹如是九座大山矗立于天地之间”。此时,四乐章交响曲的格式已基本稳定和成熟,通常是:第一乐章——快板,奏鸣曲式;第二乐章——慢板;第三乐章——快板,舞曲或谐谑曲;第四乐章——快板,回旋曲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