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离娄章句下

离娄章句下·第二十三节

  孟子曰:“可以取,可以无取,取,伤廉;可以与,可以无与,与,伤惠;可以死,可以无死,死,伤勇。”

【注释】

死:《易·豫·六五》:“贞,疾恒,不死。”《诗·鄘风·柏舟》:“之死矢靡它。”《老子·四十二章》:“强梁者不得其死,吾将以为教父。”《论语·子罕》:“天之将丧斯文也。後死者不得与於斯文也。”《论语·先进》:“若由也,不得其死然。”《大戴礼记·本命》:“化尽数穷谓之死。”《荀子·大略》:“流言止焉,恶言死焉。”《广雅·释诂四》:“死,穷也。”《后汉书·皇甫嵩传》:“讹言‘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常建《吊王将军墓》:“战余落日黄,军败鼓声死。”这里用为穷、尽之意。

【译文】

  孟子说:“可以拿取,可以不拿取;拿取了就会损伤廉洁。可以给予,可以不给予,给予了就会损伤恩惠。可以穷尽,可以不穷尽,穷尽了就会损伤勇气。”

赏析

  可以拿取,可以不拿取,这是指什么呢?是指钱财和名誉地位。每个人其实都会遇到这个问题,在取与不取之间,有时候很难把握。所以,孟子强调,“取伤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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