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滕文公章句下·第四节

【赏析】

  这里实际上牵涉到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个还是当受不当受的问题。用我们的话来说,就是,只要是正当的,再多也可以接受;如果不正当,再少也不应该接受。这就涉及到我们今天一些经济案件的问题了。比如说某项技术发明或新产品开发之类的成果收人问题,新闻媒介时有披露,其症结点在就在于当事人的巨额收入是“如其道”还是“非其道”。如果是“如其道”,那再多也不应该有问题(当然要按有关规定上税等等),如果是“非其道”,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这里的界限是很清楚的。
 
  问题倒是在于,谁来认定是“如其道”还是“非其道”呢?混乱也正是出在这里,往往是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认识。这大概就需要多多颁布法规了吧。回到孟子的说法,我们看到,他在这里的观点与孔子所谓“如利思义”(《论语宪问》或“见得思义”(《论语季氏》)的观点以及他自己“当辞则辞,当受则受”的实际做法(见《公孙丑下》43)都是一致的。说到底,还是我们今天常说的“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有道”就是“如其道”,“无道”就是“非其道”。

  本章牵涉的另一个方面是动机与效果的关系问题。

  在这一点上,孟子同样采取了他一贯的推谬手法,把论辩对手推到荒唐的境地,使之不得不承认错误,从而证实了自己观点的正确性。

  在我们今天看来,他们师生之间所谈论的这个问题并不复杂.学生彭更是从动机来看问题,解决问题。孟子则是从实际功绩,也就是效果方面来看问题,解决问题。有点近似于我们今天说不听大话、空话,只看工作实绩。

  当然,上升到理论的高度,动机与效果的问题是一对哲学范畴。我们的观点是二者的统一,也就是主观动机与客观效果统 一:无论你是共。办了错事,还是做好事的“动机不纯”,都是反对的。

  只不过,面对生活与工作的实践,不可能事事都能做到二者的统一。在这种情况下,恐怕还是应该主要看实绩,也就是“食功”而“非食志”了吧。

【解读】

  彭更以问:“后面跟随着数十辆车,……不以为过分吗?”为题,企图弄清楚人生价值取向,尤其是作为君子的人生价值取向。彭更的思想观念和许行差不多,都认为君子不能“无事而食”,应该自食其力,要亲自劳动,要亲自耕耘。当然,彭更的话不无道理,在春秋战国时期,大大小小上百个诸侯国,那些诸侯们、大夫们、官吏们大多是“无事而食”,或者是“无功而食”。他们拼命剥削、压榨人民百姓,吸取人民百姓的血脂血膏,弄得人民百姓一贫如洗,贫病交迫。虽然孟子没有自比尧、舜、禹“虽欲耕,得乎?”“圣人之忧民如此,而暇耕乎?”但孟子认为自己教育后人,宣扬仁、义、礼、智、信,亦无暇耕耘。因此孟子以“功”——成效,也就是价值,来说明一个人凭什么来求得衣食。也就是说,一个人之生存,并不一定要亲自劳动,亲自耕耘,而要看其所做的事是否有价值。如果对人民有价值,后面跟随着数十辆车,又跟随着几百人,在客馆里吃遍了诸侯各国,也不以为过分。因为舜接受尧的天下,都不以为过分。而如果做了“毁瓦画墁”的事,吃一点点也是过分的,因为他做的是毫无价值的事情。所以,人生的价值不是用金钱来衡量的,而是用贡献来衡量的。而人的贡献并不仅仅是种了多少粮食,制作了多少器皿,而是使人能认识到人生的目标和责任,人生的快乐与幸福,才是对人类的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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