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滕文公章句上·第三节

【解读】

  怎样行善?怎样以身作则?孟子接着在本章提出了一系列治理国家的基本方案。孟子要求统治者急民之所急,想民之所想,为人民百姓制定恒产,这就是一种最佳行为方式。孟子曾对齐宣王谈过这个问题(见《梁惠王上》第七章),孟子认为人们拥有一定数量的财产,是巩固社会秩序的一个必要条件。他这是从安定社会秩序出发,为私有财产制度的建立而作的辩护。因为,自从夏启王天下以来,天下成为一个人的私有,私有制便从此蔓延和生存下来,而且愈演愈烈,已成为不可逆转的一种社会制度。孔子之所以失意,就在于他本人和他推崇的圣、贤、善人,都是不大赞成私有制的,尤其是不赞成绝对私有。而在春秋战国时期,是诸侯私有,土地私有大发展、大混乱的时期,如果说在西周还是周天子一个人的天下,那么到了战国时期,天下就成了诸侯们的天下,大夫们的天下。人人都想拥有自己的私有的恒产,以便能使自己个人的生活有保障。孟子在这个时候提出的“恒产论”,是一种审时度势的进步思想,它对安定社会秩序起了较大作用。因为人们拥有了自己的私有财产后,首先希望的就是社会秩序不要混乱,自己也不出去胡作非为,就能使自己的私有财产得到保障。

  在使上上下下都满足了物质需要,都有了物质基础后,孟子还提出兴办学校,进行教育的方针。这个‘学’是三代共同都有的,都是教育人民懂得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为上层所懂得,小民百姓则能亲和于下层。如果有贤明的君王兴起,必然会来学取这个法,因为这是为王者所效法的。总结孟子所提倡的仁政,一是养,以井田制养民,二是学,以学校教民。人民得养得教,社会秩序也就有了保障,统治者的地位也就有了保障。

  从孟子这段话中,我们仍可以看出,他虽然提倡私有财产、私有土地的私有制,但他仍未放弃平均思想,其“经界不正,井地不均,谷禄不平”的说法,亦是孔子“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思想的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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