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尽心章句下·第三十三节

【解读】

  本性和返回本性,都是能尽心知命,那么,行动和仪容在对人际关系中符合社会行为规范的人,是不是本性呢?不是!只是盛大的规律很高的表现而已,不能叫做真正的尽心知命。这种人当然是很好的,但已有了虚伪的成份。

  第四种人是痛哭死者而悲哀,并不是为了活着的人之人,这种人就更是虚伪了。死者已死,已没有任何感觉和感知,只是痛哭者自己感到悲哀而已,为自己心中的悲哀而痛哭,这难道不是为了活着的人吗?当然,更有甚者,痛哭着给别人看,以显示自己的悲哀,这种虚伪就更不用说了。

  第五种人是经过道德的修养而不返回市俗,并不是想要求取利禄的人,也是一种假仁假义的人。对这种所谓的隐士,孔子就批评得很多。经过了人生规律的修养,就应该出来为人民服务,或执爱民之政,或育爱民之教,以自身的光辉映照别人、感化别人,才是唯一正确的人生道路。其不返回市俗,乃孤芳自赏,就如佛教中的阿罗汉、辟支佛,只是为了自己,这是一种非常自私的人。

  第六种人是言谈语言必然诚信,但并不是为了端正行为的人。这种人就是孔子所说的:“巧言令色,鲜矣仁”的人。嘴上说得很好听,赌咒发誓,信誓旦旦,不是为了端正自己的行为是为了什么呢?是为了自己能够取得别人的信任!自己采取什么样的行为方式,自己并不在意,只是在意别人采取什么样的行为方式。

  第七种人是所谓君子行为于法度,只是遵守命运的安排而已的一种人,这种人就是典型的宿命论者。这种宿命论者把一切都委诸于命运的安排,自己不作丝毫的努力和奋斗。

  以上所说的七种人,从表面上看,其言谈举止都差不多,但其中实质上差别很大。第一、二种人不用说了,是能够尽心知命的人。自第三种人以下,都是不能尽心知命的,而不能尽心知命,则就不可能有最佳行为方式。孟子之所以提出这七种人,目的就是在于要人们学会辨别,才能做到尽心知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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