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臣对于国君,可以采取哪些行为方式呢?劝谏,劝谏不听,则易主,或离去,这些都是大臣——卿可以选择的行为方式。这也就表明了卿的种类以及他们的职责、权力和应有的原则,也体现了孟子以天下为己任的忧国忧民的忧患意识,也体现了孟子那种至大至刚的浩然正气。
本章是全篇最后一章,从评论伯夷、伊尹、柳下惠、孔子等人的行为方式开始,孟子分别论述了国君和臣民们对国家统治的行为方式,其重心还是立足在“爱民”上,在人人平等上,在以拯救天下民众为己任上,在依照一定的社会行为规范上,因为只有这样,所行为的行为方式才能是最佳行为方式。如果是为了一己之私,是选择不到最佳行为方式的,因此也是最终达不到目的的。
弘扬大臣的职责和权力而限制君主权力无限地膨胀,这也是孟子仁政思想的内容之一,体现出一定程度的民主政治色彩。
王室宗族的卿大夫因为与国君有亲缘关系,国君的祖先也就是他的祖先,所以既不能离去,又不能坐视政权覆亡,当国君有重大错误又不听劝谏时,就可以另立新君。孟子在这里是弘扬宗族大臣的权力而限制君主个人的权力,从理论上说是正确的。但我们知道,这种另立新君,在实践上往往酿成的,就是宫廷内乱.所谓“祸起萧墙之内”,弄得不好,还会引起旷日持久的战争。
对异姓卿大夫来说,问题就要简单得多了,他们既没有王室宗族卿大夫那么大的权力,也没有那么大的职责。所以,能劝谏就劝谏,不能劝谏就辞职而去,各走一方罢了。其实,这也是孔子“所谓大臣者,以道事君,不可则止”(《论语先进》)的意思。
总起来说,孔、孟都提倡臣有臣道,臣有臣的气节和人格,反对愚忠,反对一味顺从,这的确是有积极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