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离娄章句下·第二十三节

【赏析】

  可以拿取,可以不拿取,这是指什么呢?是指钱财和名誉地位。每个人其实都会遇到这个问题,在取与不取之间,有时候很难把握。所以,孟子强调,“取伤廉”者,不取也。也就是说,如果拿取了但是伤害了廉洁的操行,还是不取的好。这就是对最佳行为方式的说明。

  可以给予,可以不给予,这是指自周文王流传下来的“扶贫不救贫”的思想,根据这种思路,不是见到贫穷的人就要去救济,而是要看具体情况,该救济则救济,不该救济的就不能去救济。因为不该救济的去救济了,给予了就会损伤真正的恩惠的施行。这也是对最佳行为方式的说明。

  可以穷尽,可以不穷尽,这就是指学习上而言了。人都有好奇心,有些人对某些事就喜欢去探个究竟,要穷尽这个事物或问题的本源。然而,穷尽了就会损伤勇气。因为穷尽事物或问题的本源,也就知道了其来龙去脉,并且知道了其发展变化规律,所以也就会对这个事或这个问题失去了继续下去的勇气。因此,可以穷尽,可以不穷尽,就要求我们选择最佳行为方式。

【解读】

  与著名的“鱼与熊掌”二者必居其一选择不同,孟子在这里摆给我们的,是一种两可之间的选择,而且要为难得多。比如说,杀人越货还是遵纪守法?这对绝大多数人来说不是难题,可是,吃回扣还是不吃?收红包还是不收?这对很多人来说,却是相当考人的难题了。

  就孟子所举的情况来看,“取伤廉”是比较好理解的,可“与伤惠”和“死伤勇”却有些令人费解。揣摩起来,所谓“与伤惠”大概是说,在可以给与,也可以不给与的情况下,还是不给与的好。因为,“济人须济急时无”,也就是孔子所说的“君子周急不继富”(《论语雍也》)的意思。不然的话,给予了反而有滥施恩惠的嫌疑,反而于真正的恩惠有所损伤。这就是“与伤惠”。至于说“死伤勇”,则是指我们在面临生死抉择的时候,有时候活下来比死去需要有更大的勇气和更强的战胜困难和耻辱的毅力,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选择了死,很可能给人以轻生的感觉,当然就是于勇气有所损伤的了。这就是“死伤勇”。

  有人认为,孟子之所以举出“与伟惠”和“死伤勇”,是因为战国时代豪侠风气盛行,四豪滥施恩惠,荆(轲)聂(政)刺客轻生,所以孟子针砭时弊,引以为戒。(毛奇龄《圣门释非录》引全履祥语)

  如此说来,倒是一个时代性的话题了。那么,对我们来说,仍然具有时代意义的是什么呢?

  恐怕就是“取伤廉”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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