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阳货篇

阳货篇·第九章

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1),可以观(2),可以群(3),可以怨(4)。迩(5)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

【注释】

(1)兴:激发感情的意思。一说是诗的比兴。 
(2)观:观察了解天地万物与人间万象。 
(3)群:合群。 
(4)怨:讽谏上级,怨而不怒。 
(5)迩:音ěr,近。

【译文】

孔子说:“学生们为什么不学习《诗》呢?学《诗》可以激发志气,可以观察天地万物及人间的盛衰与得失,可以使人懂得合群的必要,可以使人懂得怎样去讽谏上级。近可以用来事奉父母,远可以事奉君主;还可以多知道一些鸟兽草木的名字。”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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