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雍也篇

雍也篇·第二十八章

子见南子(1),子路不说(2)。夫子矢(3)之曰:“予所否(4)者,无厌之!天厌之!”

【注释】

(1)南子:卫国灵公的夫人,当时实际上左右着卫国政权,有淫乱的行为。 
(2)说:音yuè,同“悦”。 
(3)矢:同“誓”,此处讲发誓。 
(4)否:不对,不是,指做了不正当的事。

【译文】

孔子去见南子,子路不高兴。孔子发誓说:“如果我做什么不正当的事,让上天谴责我吧!让上天谴责我吧!”

赏析

本章对孔子去见南子做什么,没有讲明。据后代儒家讲,孔子见南子是“欲行霸道”。所以,孔子在这里发誓赌咒,说如果做了什么不正当的事的话,就让上天去谴责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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