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雍也篇

雍也篇·第十八章

子曰:“质(1)胜文(2)则野(3),文胜质则史(4)。文质彬彬(5),然后君子。”

【注释】

(1)质:朴实、自然,无修饰的。 
(2)文:文采,经过修饰的。 
(3)野:此处指粗鲁、鄙野,缺乏文彩。 
(4)史:言词华丽,这里有虚伪、浮夸的意思。 
(5)彬彬:指文与质的配合很恰当。

【译文】

孔子说:“质朴多于文采,就像个乡下人,流于粗俗:文采多于质朴,就流于虚伪、浮夸。只有质朴和文采配合恰当,才是个君子。”

赏析

这段话言简意赅,确切地说明了文与质的正确关系和君子的人格模式,高度概括了孔子的文质思想。文与质是对立的统一,互相依存,不可分离。质朴与文采是同样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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