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先进篇·第十七章

【赏析】

鲁国的三家曾于公元前562年将公室,即鲁国国君直辖的土地和附属于土地上的奴隶瓜分,季氏分得三分之一,并用封建的剥削方式取代了奴隶制的剥削方式。公元前537年,三家第二次瓜分公室,季氏分得四分之二。由于季氏推行了新的政治和经济措施,所以很快富了起来。孔子的学生冉求帮助季氏积敛钱财,搜刮人民,所以孔子很生气,表示不承认冉求是自己的学生,而且让其他学生打着鼓去声讨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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