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经

道德经·第二十七章

  善行,无辙跡;善言,无瑕謫;善数,不用筹策;善闭,无关键而不可开;善结,无绳约而不可解。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是谓神明。故善人者,不善人之师;不善人者,善人之资。不贵其师,不爱其资,虽智大迷。是谓要妙。

【注释】

1、撤迹:轨迹,行车时车轮留下的痕迹。
2、善言:指善于采用不言之教。
3、瑕谪:过失、缺点、疵病。
4、数:计算。
5、筹策:古时人们用作计算的器具。
6、关楗:栓梢。古代家户里的门有关,即栓;有楗,即梢,是木制的。
7、绳约:绳索。约,指用绳捆物。
8、袭明:内藏智慧聪明。袭,覆盖之意。
9、资:取资、借鉴的意思
10、要妙:精要玄妙,深远奥秘。

【译文】

  善于行走的,不会留下辙迹;善于言谈的,不会发生病疵;善于计数的,用不着竹码子;善于关闭的,不用栓梢而使人不能打开;善于捆缚的,不用绳索而使人不能解开。因此,圣人经常挽救人,所以没有被遗弃的人;经常善于物尽其用,所以没有被废弃的物品。这就叫做内藏着的聪明智慧。所以善人可以做为恶人们的老师,不善人可以作为善人的借鉴。不尊重自己的老师,不爱惜他的借鉴作用,虽然自以为聪明,其实是大大的糊涂。这就是精深微妙的道理。

赏析

  本章所讲的内容,重在要求人们尤其是圣人要恪守“无为而治”的原则,说明有道者顺任自然以待人接物,更表达了有道者无弃人无弃物的心怀。人无弃人,物无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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