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经

道德经·第十六章

  致虚,极;守静,篤。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覆命。覆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歿身不殆。

【注释】

①致虚极,守静笃:虚和静都是形容人的心境是空明宁静状态,但由于外界的干扰、诱惑,人的私欲开始活动。因此心灵蔽塞不安,所以必须注意"致虚"和"守静",以期恢复心灵的清明。极、笃,意为极度、顶点。
②作:生长、发展、活动。
③复:循环往复。
④芸芸:茂盛、纷杂、繁多。
⑤归根:根指道,归根即复归于道。
⑥静曰:一本作"是谓"。
⑦复命:复归本性,重新孕育新的生命。
⑧常:指万物运动变化的永恒规律,即守常不变的规则。
⑨明:明白、了解。
⑩容:宽容、包容。
⑾全:周到、周遍。
⑿天:指自然的天,或为自然界的代称。

【译文】

  尽力使心灵的虚寂达到极点,使生活清静坚守不变。万物都一齐蓬勃生长,我从而考察其往复的道理。那万物纷纷芸芸,各自返回它的本根。返回到它的本根就叫做清静,清静就叫做复归于生命。复归于生命就叫自然,认识了自然规律就叫做聪明,不认识自然规律的轻妄举止,往往会出乱子和灾凶。认识自然规律的人是无所不包的,无所不包就会坦然公正,公正就能周全,周全才能符合自然的“道”,符合自然的道才能长久,终身不会遭到危险。

赏析

  以往人们研究老子,总是用“清静无为”、“恬淡寡欲”这几句话概括老子的人生态度。但从总体上看,老子比较重视清静无为,主要是就治国治世而言的政治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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