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经·第六十三章

【赏析】

  老子理想中的“圣人”对待天下,都是持“无为”的态度,也就是顺应自然的规律去“为”,所以叫“为无为”。把这个道理推及到人类社会的通常事务,就是要以“无事”的态度去办事。因此,所谓“无事”,就是希望人们从客观实际情况出发,一旦条件成熟,水到渠成,事情也就做成了。这里,老子不主张统治者任凭主观意志发号施令,强制推行什么事。“味无味”是以生活中的常情去比喻,这个比喻是极其形象的,人要知味,必须首先从尝无味开始,把无味当作味,这就是“味无味”。接下来,老子又说,“图难于其易”。这是提醒人们处理艰难的事情,须先从细易处着手。面临着细易的事情,却不可轻心。“难之”,这是一种慎重的态度,缜密的思考、细心而为之。本章格言,对于人们来讲,无论行事还是求学,都是不移的至理。这也是一种朴素辩证法的方法论,暗合着对立统一的法则,隐含着由量变到质变的飞跃的法则。同时,我们也看到,本章的“无为”并不是讲人们无所作为,而是以“无为”求得“无不为”,他说“是以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这正是从方法论上说明了老子的确是主张以无为而有所作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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