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经·第三十八章

【赏析】

  《道德经》一方面是谈“道”,一方面是论“德”。老子认为“上德”是完全合乎“道”的精神。二十一章曾写道:“孔德之客,唯道是从”;二十八章说:“为天下溪,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为天下谷,常德乃足,复归于朴”,五十一章说,“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以上所讲的“孔德”、“常德”、“玄德”都是指这里所讲的“上德”。从政治角度去分析和理解所谓“上德”,我们认为它不同于儒家所讲的“德政”。老子批评儒家“德政”不顾客观实际情况,仅凭人的主观意志加以推行,这不是“上德”,而是“不德”;而老子的“上德”则是“无以为”、“无为”,它不脱离客观的自然规律,施政者没有功利的意图,不单凭主观意愿办事,这样做的结果当然是无为而无不为,即把“道”的精神充分体现在人间,所以又是“有德”。但是“下德”是“有以为”的“无为”,但却抱着功利的目的,任着主观意志办事。在本章里,老子把政治分成了两个类型、五个层次。两个类型即“无为”和“有为”。“道”和“德”属于“无为”的类型;仁、义、礼属“有为”的类型。五个层次是道、德、仁、义、礼。这五个层次中,德和仁是最高标准,但“德”只是指“上德”,不是“下德”。失道而后德,这是在无为的类型内部说的,失道则沦为下德,那就与上仁相差无几了。失德而后仁,这是指离开了“无为”的类型才有了仁。仁已经是“有为”、“为之”了,所以“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就是在“有为”范围内所显示出来的不同层次。在本章里,老子用了“大丈夫”一词,是全书唯一使用的名词,过去有人将此解释为“智慧很高的人”,原意大约相同于此,但其中也包含有豪爽、果敢、刚毅的内容。老子感受到人际关系愈来愈难以相处,所以在十分激动的情绪下使用了“大丈夫”这个词,并说“大丈夫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故去彼取此”。本章使用了一些具体的规范把人的思想行为定着在固定的形式中,即按忠信行事,不执行浇薄的礼。所以老子对政治的最低要求是摒去“薄”和“华”,恢复“厚”和“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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