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经·第十一章

【赏析】

  在《道德经》一开始,老子用大部分篇章,通过认识天地、刍狗、风箱、山谷、水、土、容器、锐器、车轮、房屋等具体的东西去发现抽象的道理。他的学说往往是从具体到抽象、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而并非总在故弄玄虚。冯友兰先生曾说:“老子所说的‘道’,是‘有’与‘无’的统一,因此它虽然是以‘无’为主,但是也不轻视‘有’,它实在也很重视‘有’,不过不把它放在第一位就是了。老子第二篇说‘有无相生’,第十一章说‘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这一段话很巧妙地说明‘有’和‘无’的辩证关系。一个碗或茶盅中间是空的,可正是那个空的部分起了碗或茶盅的作用。房子里面是空的,可正是那个空的部分起了碗或茶盅的作用。如果是实的,人怎么住进去呢?老子作出结论说‘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它把“无”作为主要的对立面。老子认为碗、茶盅、房子等是‘有’和‘无’的辩证的统一,这是对的;但是认为‘无’是主要对立面,这就错了。毕竟是有了碗、茶盅、房子等,其中空的地方才能发挥作用。如果本来没有茶盅、碗、房子等,自然也就没有中空的地方,任何作用都没有了。”(《老子哲学讨论集》第1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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