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究;追查。
《汉书·梁孝王刘武传》:“疑有所迫切,过误失言,文吏躡寻,不得转移。”《资治通鉴·汉成帝永始四年》:“文吏躡寻。”胡三省注:“躡寻者,谓躡其失言之后,而寻其内乱之跡也。”明文徵明《明故嘉议大夫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沉公行状》:“先是,公以入贺万寿节至京,逆瑾方用事,恶公不为礼,遣中尉躡寻其过,攟摭无所得。”
跟踪寻找。
宋洪迈《夷坚丁志·蔡河秀才》:“两人者元未尝謁宿假,不敢躡寻,遂归。”
标准版 | 客户端
合作/定制QQ:1225976870
网尚实用查询 2011-2023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