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賑灾”。
亦作“賑灾”。救济灾民。
明徐光启《农政全书》卷三:“穆皇帝清浄化民,宽仁驭下。二年之耕籍,三年之賑灾,休有烈光。”《清会典事例·户部·蠲恤七》:“又覆准,賑灾之时,飭令地方官豫将被灾分数,及賑恤事宜,先行宣示。”洪深《青龙潭》第三幕:“拿出有限几个钱装点场面;同时倒要抢在头里做一名赈灾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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