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庄公三十二年》:“成季使以君命命僖叔,待于鍼巫氏,使鍼季酖之……饮之,归及逵泉而卒。”僖叔即叔牙,成季即季友,皆鲁桓公之子。后以“逵泉之诛”指以弟杀兄。
《宋书·竟陵王诞传》:“昔周德初升,公旦有流言之衅;鲁道方泰,季子断逵泉之诛。”北周庾信《哀江南赋》:“荆门遭廪延之戮,夏口滥逵泉之诛。”倪璠注:“《左传》庄三十二年云:‘成季使以君命命僖叔待於鍼巫氏,使鍼季酖之。归及逵泉而卒。’僖叔、成季,皆桓公之子,以喻邵陵(邵陵王萧纶)、湘东(湘东王萧绎)皆武帝(梁武帝)子,以弟害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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