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契的左半。
唐宋时符契作鱼形,故名。见《新唐书·车服志》、《宋史·兵志十》。唐杜牧《新转南曹未叙朝散初秋暑退出守吴兴书此篇以自见志》诗:“平生江海志,佩得左鱼归。”宋王楙《野客丛书·郡守左符》:“唐故事,以左鱼给郡守,以右鱼留郡库,每郡守之官,以左鱼合郡库之右鱼,以此为信。”亦称“左鱼符”。宋杨万里《跋陆务观<剑南诗稿>》诗之二:“剑外归乘使者车,浙东新得左鱼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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