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书·杜牧传》:“刘从諫守泽潞,何进滔据魏博,颇骄蹇不循法度。
牧追咎长庆以来朝廷措置亡术,復失山东,鉅封剧镇,所以繫天下轻重,不得承袭轻授,皆国家大事。嫌不当位而言,实有罪,故作《罪言》。”后因称奏议或议论时政得失的文章为“罪言”。如清郭嵩焘有《罪言存略》。康有为《闻邓铁香鸿月庐安南画界撤还却寄》诗:“杜牧《罪言》犹未得,贾生痛哭竟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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