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军队编制五十人为总旗,十人为小旗。
《明史·兵志二》:“天下既定,度要害地係一郡者设所,连郡者设卫,大率五千六百人为卫,千一百二十人为千户所,百十有二人为百户所,所设总旗二,小旗十,大小联比以成军。”
清代屯军亦有“百户”、“总旗”等编制名称。
《清史稿·食货志一》:“嘉庆初,铜仁、石峴苗地建碉卡,置屯军,每军百名,设百户一,总旗二,每军一名予水田四亩,百户六亩,总旗五亩,皆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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