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总摄己职。
《书·伊训》:“百官总己以听冢宰。”孔传:“伊尹制百官以三公摄冢宰。”《论语·宪问》:“君薨,百官总己以听於冢宰三年。”朱熹集注:“总己,谓总摄己职。”《后汉书·献帝纪》:“曹操自为司空,行车骑将军事,百官总己以听。”
谓总揽大权。
《宋书·恩倖传·戴法兴》:“时太宰江夏王义恭録尚书事,任同总己。”《隋书·皇甫绩传》:“宣帝崩,高祖总己,绩有力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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