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 子口税
【全拼】 zǐ kǒu shuì
【释义】
  • 旧中国海关征收的一种国内关税。凡进口洋货运销中国内地或出口土货从内地运销国外,除在口岸海关完纳值百抽五的进口税或出口税外,另缴2.5%的子口税,以代替沿途所经各内地关、卡应征的税、捐和厘金。这种代替内地关、卡应征的各种捐税称“子口税”。子口税的开征,始于1858年中英《天津条约》的规定,其目的为便于帝国主义在中国内地倾销洋货和掠夺原料。1931年,子口税与厘金同时废止。

    郑观应《盛世危言·税则》:“有代用护照包送无运照之土货者。且同一土货,由香港来,则准其报半税,无釐捐,若由粤省来,则不准报子口税,必报釐捐……无异为渊驱鱼,为丛驱爵。”

  • 【例句】 1、好!原料子口,厘捐,一重一重加上去,就比外国原料还要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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