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后赠官。
《后汉书·公孙述传》:“初,常少、张隆劝述降,不从,并以忧死。帝下詔追赠少为太常,隆为光禄勋。”唐韩愈《马府君行状》:“其弟少府监畅,上印綬,求追赠。”宋高承《事物纪原·崇奉褒册·追赠》:“自武王克商,追王太王王季,故后代有追諡、追尊之典,两汉逮今,人臣亦有追赠之制。”清昭槤《啸亭杂录·醉公》:“后乾隆戊戌復睿邸,追赠公王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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