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起草稿件。
清李伯元《南亭笔记》卷十六:“仁和如劾南皮,己当代为主稿。”
两个机关以上共同办理的公事,行文由一个机关负责起草,谓之主稿。
标准版 | 客户端
合作/定制QQ:1225976870
网尚实用查询 2011-2023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