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谓十二至十五岁死亡为“中殇”。未成年而死叫殇。
《仪礼·丧服》:“年十九至十六为长殤,十五至十二为中殤,十一至八岁为下殤,不满八岁以下,皆为无服之殤。”《礼记·檀弓上》:“﹝周人﹞以夏后氏之堲周葬中殤、下殤。”陆德明释文:“十二至十五为中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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