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全拼】
zhōnɡ wài hé zuò jīnɡ yínɡ qǐ yè
【释义】
简称“合作企业”。按照平等互利原则,外商在中国境内同中国合作者(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和经营的契约式合营企业。双方可以采取投资方式或提供合作条件(现金、实物、工业产权等)的方式进行合作。按照1988年4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规定,合作企业可以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也可以只建立联合管理机构。
【例句】
1、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法,有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2、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3、 申请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4、 第十条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如有违反本规定的情况,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海关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