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全拼】
zhōnɡ ɡuó rén mín wǔ zhuānɡ jǐnɡ chá b
【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是负责国家内部安全保卫任务的武装部队。1983年4月组建。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直接领导,同时也受中央军委和总政治部领导。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条例、条令。部队总部为最高领导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总队,下辖支队、大队、中队和站、所。
【例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成。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成。
3、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担负国家赋予的安全保卫任务,维护社会秩序。
4、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应当执行国家赋予的防震减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