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讼的依据。指刑书。
《左传·昭公六年》:“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徵於书。”孔颖达疏:“端谓本也,今铸鼎示民,则民知争罪之本在於刑书矣……刑书无违礼之罪,民必弃礼而不用矣。”
指引起双方争执的事由。
唐元稹《处分幽州德音》:“四十年间,海内滋殖,风俗谨朴,君臣平寧,人无争端。”清李渔《奈何天·闹封》:“他本是畅和风,息闹喳,又谁知启争端,搅是非。”巴金《化雪的日子》:“我想抓住这一点,我就可以解决他们的争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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