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父辈的妻子。
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风操》:“中外丈人之妇猥俗呼为丈母。”王利器集解引钱大昕《恒言录》三:“是凡丈人行之妇,并称丈母也。”《资治通鉴·唐德宗贞元二年》:“滉曰:‘滉力可及,弟宜早行。丈母垂白,不可使更帅诸妇女往填宫也。’”胡三省注:“诸父执谓之丈人行。韩滉与刘元佐结为兄弟,则视其父为丈人行,故呼其母谓之丈母也。”
岳母。
宋朱翌《猗觉寮杂记》卷下:“《尔雅》:妻之父为外舅,母为外姑。今无此称,皆曰丈人、丈母。”鲁迅《花边文学·推己及人》:“幸喜今年正月,我的丈母要见她的女儿了,她们三个就都回到乡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