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亦作“岳”。故址在湖南善化县(今长沙市)西岳麓山抱黄洞下。
宋开宝九年(公元976年)潭州太守朱洞初建讲堂和书斋。咸平二年(公元999年)州守李允又加扩建。大中祥符五年(公元1012年)山长周式呈请州守刘师道再加扩建。大中祥符八年赐额。旋废置。南宋乾道初年兴复,淳熙末年又废置。光宗绍熙五年(公元1194年),朱熹任湖南安抚使时,又加兴复扩建,聘醴陵贡生黎贵臣充讲书执事,置田五十顷,学生多达千余人。为宋代四大书院之一。参见“四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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