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为他人申诉冤枉。
《汉书·王莽传上》:“在国三岁,吏上书冤讼莽者以百数。”颜师古注:“言其合管朝政,不当就国也。”
冤屈的案件诉讼。
《宋书·袁粲传》:“尚书令可与执法以下,就讯众狱,使冤讼洗遂,困弊昭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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