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汤大臣,名伊,一名挚,尹是官名。相传生于伊水,故名。是汤妻陪嫁的奴隶,后助汤伐夏桀,被尊为阿衡。
汤去世后历佐卜丙(即外丙)、仲壬二王。后太甲即位,因荒淫失度,被伊尹放逐到桐宫,三年后迎之复位。《尚书·伊训》:“惟元祀十有二月乙丑伊尹祠于先王。”《左传·襄公二十一年》:“伊尹放大甲而相之,卒无怨色。”杜预注:“大甲,汤孙也,荒淫失度。伊尹放之桐宫三年,改悔而復之,而无恨心。”《吕氏春秋·本味》:“有侁氏女子采桑,得婴儿于空桑之中,献之其君。其君令烰人养之,察其所以然,曰:‘其母居伊水之上……故命之曰伊尹。’”高诱注:“以其生於伊水,故名之伊尹,非有讹也。”唐韩愈《送孟东野序》:“夏之时,五子以其歌鸣,伊尹鸣殷,周公鸣周。”梁启超《新民说》第十二节:“欲求国之自尊,必先自国民人人自尊始。伊尹曰:‘余天民之先觉者也,予将以斯道觉斯民也,非余觉之而谁也。’”一说,伊尹借故放逐太甲,自立七年,后太甲还,被杀。参阅《竹书纪年》卷上、郭沫若《中国史稿》第二编第二章第一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