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临床实践的记录。
《史记·扁鹊仓公列传》载淳于意所云诊籍,当为医案的起源。后世医家的处方,前面书写症状、病机、脉象、舌苔和治法,后列药名、剂量、炮制法及服用法等,称为医案,体现了理、法、方、药的具体运用。明江瓘《名医类案》、清吕留良《东庄医案》、今人袁焯《丛桂草堂医案》,皆此类。清周中孚《郑堂札记》卷三:“《史记·扁鹊传》所载赵简子、虢太守、齐桓侯三则,及《仓公传》齐侍御史成以下二十二则,乃后世医案之祖。”徐特立《卫生展览会的重要意义》:“我认为西医有读中医的医案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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