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衡制中的重量单位,一两的二十四分之一为一铢。
《商君书·定分》:“虽有千金,不能以用一銖。”汉刘向《说苑·辨物》:“十六黍为一豆,六豆为一銖,二十四銖为一两,十六两为一斤。”
喻轻微。
唐白居易《和微之春日投简阳明洞天》诗:“重士过三哺,轻才抵一銖。”宋陆游《夜坐求酒诗》:“清笳嫋嫋已三弄,残火荧荧纔一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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