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逻搜捕。
《新唐书·食货志四》:“亭户冒法,私鬻不絶,巡捕之卒,遍于州县。”元李文蔚《燕青博鱼》楔子:“众小校听咱分付,今夜个该谁巡捕?黑地里悄语低言,不要您头藏尾露。遇官军须当杀退,若经商便将拏住。”《水浒传》第十三回:“今唤你等两个……一个出西门,一个出东门,分投巡捕。若有贼人,随即剿获申请,不可扰动乡民。”
宋代试院中设巡捕,职掌巡查弹压,肃清场纪。
宋司马光《涑水记闻》卷十三:“自知举至弥封、誊録、巡捕共一歷,人皆见之,不容有私,人甚便之。是后遵以为法。”
清初京师有巡捕三营,乾隆间增至五营,掌京师巡防治安事宜。
清魏源《圣武记》卷十一:“京师巡捕三营,马兵月给银二两,步兵一两,皆月米五斗。”《清史稿·兵志二》:“京师巡捕五营,设步军统领一人。”清李渔《闲情偶寄·词曲上·词采》:“遥观巡捕卒,都是棒和鎗。”
清代各省督抚等衙门有巡捕官,是督抚或将军的随从官,分文职武职,各司传宣与护卫。
清叶廷琯《鸥陂渔话·姚毕二公胆识》:“藩臬出,令传巡捕进,谓曰:‘汝以我名柬请张回子来。’”《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七回:“这位钟雷溪得了此信,便天天去结交督署的巡捕、戈什哈,求一箇消息灵通。”
旧时租界里的警察。
《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十回:“后来巡捕房招巡捕,他便去投充巡捕,果然选上了。”田汉《梅雨》:“越是大强盗,就越有巡捕哪包探哪去保护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