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 修文
【全拼】 xiū wén
【释义】
  • 采取措施加强文治,主要指修治典章制度,提倡礼乐教化等。

    《国语·周语上》:“有不享则修文。”韦昭注:“文,典法也。”唐杜甫《客堂》诗:“修文庙算正,献可天衢直。”明尹耕《秋兴》诗:“不应干羽修文日,岁岁三关有战场。”参见“修文偃武”。

  • 旧以“修文郎”称阴曹掌著作之官,故以“修文”指文人之死。

    唐杜甫《哭李常侍峄》诗之一:“一代风流尽,修文地下深。”明陶宗仪《辍耕录·挽文教授诗》:“闽人翁某一联云:‘地下修文同父子,人间读史各君臣。’独为絶唱。”清陈珮《哭程夫人》诗:“修文应是才人尽,徵到姮娥旧侍书。”参见“修文郎”。

  • 【例句】 1、地下
    2、 组织国内外专家为基层单位提供人员与技术帮助,包括讲课、诊、房、发表、学习、术演示、题申报与成果鉴定评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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