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确凿的判决。
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槐西杂志一》:“或夏月以盐醋拭器,使有酸咸之味,则所滴之血入器即凝,虽至亲亦不合,故滴血不足成信讞。”清林则徐《严办烟案栽赃人犯片》:“当堂详细供指,使烟犯闻知,无可置喙,然后再向该犯追究鸦片来歷,以成信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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