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写文字,题字。
南朝梁陶弘景《授陆敬游十赉文》:“賚尔大砚一面,纸笔副之,可以临文写字,对真受言。”唐高骈《寄鄠杜李遂良处士》诗:“池边写字师前辈,座右题铭律后生。”宋文同《可笑口号》之三:“可笑此公何太惑,读书写字到三更。”赵树理《金字》:“一天,镇长交给我一卷缎子和一包泥金,要我替他写字。”
明代职司抄写的低级官员。
明王琼《双溪杂记》:“以此有不待缺而陞者,如……医士出身陞至太医院使,写字出身,在内阁书办,陞至编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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