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顺长辈,敦睦亲属。
《旧唐书·裴向传》:“内外支属百餘人,向所得俸禄,必同其费,及领外任,亦挈而随之。有孤惸疾苦不能自恤,向尤周给。至今称其孝睦焉。”《宋史·孝义传·姚宗明》:“当庆历初,有司以姚氏十世同居闻于朝,仁宗詔復其家……自庆历以后又五十餘年,而其家孝睦不替。”《续资治通鉴·宋太宗至道元年》:“抱朴母陈氏,少通经义,以孝睦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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