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罪。
《新唐书·后妃传上·文德长孙皇后》:“及大渐,与帝决,时玄龄小谴就第,后曰:‘玄龄久事陛下,预奇计秘谋,非大故,愿勿置也。’”宋沉括《梦溪笔谈·人事一》:“﹝刘廷式﹞尝坐小谴,监司欲逐之,嘉其美行,遂为阔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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