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作“小拱”。小法。
《诗·商颂·长发》:“受小共大共,为下国骏庞。”毛传:“共,法。”《孔子家语·弟子引》:“孔子和之以文,説之以诗曰:‘受小拱大拱,而为下国骏庞。’”王肃注:“拱,法也。”
谓少与相聚。
三国魏嵇康《家诫》:“非意所钦重者,而来戏调蚩笑友人之闕者,但莫应,从小共转至于不共;亦勿大求矜,趋以不言答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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